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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春:吃手抓饭长大的“贺龙元帅”

作者:admin 2017-09-14 我要评论

王景春和陆毅是同班同学,为此他经常自嘲自己长得比较着急。2013年凭借电影《警察日记》王景春获得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男演员这顶帝冠,让他更加笃定:不用靠脸,...

王景春和陆毅是同班同学,为此他经常自嘲自己“长得比较着急”。2013年凭借电影《警察日记》王景春获得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男演员这顶“帝冠”,让他更加笃定:不用靠脸,自己也能吃演员这口饭。
早在《建军大业》选角之初,一张王景春的蓄须照就让他成为导演刘伟强、监制黄建新心中贺龙的不二人选,立马拍板:“这个演员不用化妆就可以演贺龙”。
电影《建军大业》中王景春和多位“小鲜肉”合作,其中鹿晗更是已经和他合作过三次。王景春评价这些“小鲜肉”:努力、自信。
王景春不仅爱吃,而且会做,尤其青睐家乡新疆和现在定居的成都美食,手抓饭、“那仁”是他的招牌拿手菜。
 
尽管已经从艺将近20年,王景春的名字还不是所有人都能叫得出来,但他那张标志性的脸却是尽人皆知。几年之前,大多数场景是这样的,当观众看到王景春的脸出现在电影中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郝万忠嘛!(电影《警察日记》中王景春扮演局长郝万忠,并凭此获得东京电影节最佳男主角)。而现在,更多人看到他,可能会叫到:这是三叔啊!(在电影《盗墓笔记》中,王景春和鹿晗搭档,饰演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老油条”三叔吴三省。)
 
王景春是学院派。上海戏剧学院毕业,和陆毅是同班同学,王景春经常自嘲自己“长得比较着急”。当年班里清一色小生,长得最好看的陆毅大三时就凭借电视剧《永不瞑目》红遍大江南北,而王景春这种小眼睛很喜感的类型,全班就他一个。现在已经俨然“戏骨”级别的王景春可以坦然说出自己不是“靠脸吃饭” 这句话, 但曾经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对自己的外貌产生过质疑,上学期间他就怀疑过是不是一时糊涂走错了路——在填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报名表时,他正在看《编辑部的故事》和《北京人在纽约》,葛优、姜文这种个性演员,让王景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自己日后也有可能吃演员这口饭。
 
2013 年,第26 届东京国际电影节将最佳男演员的奖杯颁给了王景春。王景春以精湛的演技,诠释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局长郝万忠,从入职到去世十四年的刑警生涯与感人故事。他成为继张艺谋、张国荣、牛振华、朱旭、王千源之后第六位东京国际电影节华人最佳男演员。接过奖杯时,正值四十不惑的王景春感慨万千,人生这个阶段,这样一座奖杯,不仅仅是惊喜或者荣誉,更是证明了当初自己的判断没有白瞎。演员这碗饭,自己不仅可以吃,还能吃得色香味俱全。
 
生活中的王景春也有一个内容丰富的饭碗。和吃有关的一切他都能搞得色香味俱全,他是个标准的吃货,用他自己的话说“吃货太不好听了,应该是美食家”。而美食之于王景春,又相当于两个地名,一个是他的家乡新疆,一个是他婚后的家,成都。
 
王景春出生于新疆自治区阿勒泰市,从小生活在阿勒泰军区部队大院。那时的生活跟部队作息完全一致,每天听起床号起床,夏天早上跑操,跑完步回来吃早饭上学去,冬天则不跑,因为太冷雪太厚。中午吃完饭还有午睡时间。干任何事都要听号,号一响就要上课、上班,放眼望去周围的孩子全都是一个样。
 
家乡新疆的美食,是王景春这些年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忘怀的。今年年初,他参加了一档直播节目叫《明星团年饭》,在里面秀了把厨艺,做了家乡特色手抓饭,这是王景春最喜欢的新疆美食之一。“我特别喜欢新疆饭,因为吃习惯了,我觉得最好吃的肉是羊肉。我家人、朋友都特别爱吃我做的手抓饭,尤其是同学经常来我们家蹭饭,我也觉得好吃的东西应该和大家一起分享,经常做什么手抓饭啊、手抓肉啊招待大家。”一提到家乡美食王景春眼睛都亮了。前天晚上,他在工作室招待了几个从韩国和台湾地区来的朋友,亲自下厨做了一道牧区佳肴——“那仁”。 “那仁”是哈萨克语,看百度百科上对这道美食的介绍就足以让人垂涎:一般选用马肉、或者羊肉为材料(熏马肉、熏羊肉味道更好),煮熟后弄成手抓肉放在大铁盘里,肉汤里煮熟皮带面后,连汤带面浇在手抓肉上,上面再撒一些皮亚子(洋葱),连肉带汤、带面、带皮亚子搅拌在一起,味道奇香无比,又无膻味。“用手抓着蘸汤汁一起吃,那帮人吃疯了,那么大一盘子居然吃得干干净净,一点儿都没剩。”王景春说起自己做的“那仁”语气中充满了自豪。
 
这道菜的做法是王景春跟母亲学的。现在每次回新疆,第一顿饭母亲就会给他做“那仁”。“还有马肠子,也特别好吃”,王景春又想起了一道菜。拍《建军大业》的时候,正赶上母亲70 大寿,王景春趁拍摄间隙回新疆给母亲祝寿,之后直接飞回片场,带了家里做的烤包子、马肠。“刚好我们在拍野外的戏,伙食也是比较艰苦。我拿出马肠子,大家都觉得吃这个很奇怪,他们的表情让我想起了有个电影里一个台湾人说:哇,你们居然吃兔兔!”王景春也没吭声,让厨房给切成片,分给大家尝尝,两大盘子马肠瞬间被一扫而空,大家都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后来,王景春托一个朋友从新疆买了很多马肠之类的好吃的,弄了一大箱子,人肉快递到剧组。在等待马肠到货的那段时间,剧组里所有人见到王景春,第一句话都是:你那马肠子到了没有啊?
 
王景春心中另一个美食圣地是成都。这座阴雨的小城之于王景春,除了美食,还被赋予了一层更重要、更温暖的涵义——爱情和家。
 
王景春的妻子是地道的成都妹子。2011 年,王景春在成都拍摄讲述汶川震后的电影《笑过2012》,妻子李晶在片场做场记。导演游晓锦是李晶的师傅,就撮合王景春和李晶俩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彼此有好感的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2015 年3 月7 日,王景春在成都迎娶李晶,因为工作原因需要长时间奔波在北京、上海的王景春,也把家安在了妻子的家乡成都,从此过上了北京、上海、成都三地的“飞人”生活。王景春掏出手机给我展示了他的飞行记录:“你看,我已经打败了98.9% 的人。过去一年半,我飞了30 万公里,528 个小时,192 次。”他的飞行路线图清晰地形成了一个三角形,北京、上海、成都是三角形的三个顶点,这就是王景春的生活重心——工作和家庭,现在只要能有一两天的时间,他都要飞回成都陪陪老婆和孩子。
 
拿到东京电影节影帝致获奖感言时,王景春开玩笑说:“我要感谢我的妻子。她现在就坐在下面,如果我不感谢她的话,回家会有麻烦的。”作为成都女婿,王景春拍戏、出国都带着老婆,丝毫不介意别人说他“耙耳朵”。
 
王景春对成都这个城市表达了无上的赞美,“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谈及为何逆潮流而行,选择住在成都,王景春的回答是:“以前只知道拼命工作,没感受过生活的乐趣,现在想通了,要拼命工作,尽情生活。”而对于饮食,王景春表示在成都“太吃得惯了!”“对于像我这样的美食家,成都吃的太过瘾了,好多好吃的,苍蝇馆子、火锅……我最爱吃的就是火锅。我们家有一个特别厉害的阿姨,做饭太好吃了!她做的粉蒸牛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我喜欢成都的美食。”说着,王景春的眼神已经飘向了远方。
 
王景春是那种存在于戏里的人,生活中的他低调如同蒸发,用他的话说他不愿意总被聚光灯照着,没事儿还想去菜市场买个菜呢。一路上安安稳稳、兢兢业业拍戏,在颜值当道的演艺圈,王景春完全靠演技“杀出了一条血路”,至于能多红、多火,他还真没太多去考虑过。不会说太漂亮的话,也不太擅长表达自己,他能做到的只是不停的用作品和角色来回馈大家。就像这次采访一样,谈了那么多美食,听得在场的人纷纷咽口水,王景春明面上一句话没说,暗地里吩咐助理去院里的小厨房做了煎羊排。采访一结束,一盘子刚刚煎好香气扑鼻的羊排,就着刚切的冰镇大西瓜,已经端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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