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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金斯伯格:“钉子”的智慧

作者:admin 2020-10-17 我要评论

9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逝世。在逝世前6年里,金斯伯格以激烈的异议者形象成为网络红人和文化偶像。但对今天...

9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逝世。在逝世前6年里,金斯伯格以激烈的异议者形象成为网络红人和文化偶像。但对今天的世界而言,她的遗产绝不只是持续的斗争精神。在一个充满分歧的社会中寻找共识,务实地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是金斯伯格和她的时代留下的启示。

大法官金斯伯格

 

网络红人背后

身高1.52米,体重不到90斤,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看起来弱不禁风。1999年,她第一次罹患癌症。同事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建议她把治疗结肠癌的化疗都安排在星期五,这样就来得及用周末休整,准备下一周的工作。80年代,奥康纳曾经和乳腺癌做过斗争。这两位最早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女性都从未告过一天假。

2009年,75岁的金斯伯格因胰腺癌接受了手术。丈夫马丁·金斯伯格说她看上去就像刚从奥斯维辛集中营出来。于是在治疗期间,她聘请了一位在特种空降部队服役过12年的私人健身教练。她照例没有缺席过任何一次辩论。2010年,相濡以沫56年的马丁去世,人们都以为金斯伯格会被哀伤击倒,可是24小时后,她照常出现在了审判席上。2014年,金斯伯格在心脏支架手术十余天后接见了她的粉丝。人们问她想对年轻人说些什么,她想了想,说:“告诉他们,我下周开始做俯卧撑。”2018年底,85岁的老太太又摔了一跤,折断了三根肋骨。“你以为三根肋骨就能阻止正义吗?”她的健身教练说,“她像钉子一样坚硬。”

“钉子”是个恰当的比喻:不仅坚硬,而且尖锐。这正是87岁的金斯伯格辞世时留给公众的印象。2013年春天,纽约大学法学二年级学生夏娜·克里兹尼克(Shana Knizhnik)看了联邦最高法院关于同性婚姻案的口头辩论,她灵感爆发,用修图工具让金斯伯格在标准照上带上了墨镜,拿着手机,掀起了大法官成为网络红人的第一波浪潮。几天后,金斯伯格在另一起案件的审理中当庭宣读她的异议意见书。24小时后,印有金斯伯格戴着B.I.G皇冠的T恤问世。T恤上用亮钻图案拼出了“声名狼藉”(Notorious)这个词。“声名狼藉”来自著名说唱歌手克里斯托弗·乔治·拉图·华莱士(Christopher George LaTore Wallace)。他的别称是“声名狼藉的B.I.G”。金斯伯格的名字缩写“R.B.G”与此相似,激发了网民的灵感。又过了一天,纽约一家杂志宣布金斯伯格已经与碧昂斯、希拉里·克林顿一起成为“网红”。

9月19日,位于华盛顿的联邦最高法院外,人们在纪念和哀悼金斯伯格

 

直到辞世之前,金斯伯格已经成了一个文化偶像。在美国,她的形象和名字在影视创作、电视节目里频繁出现。人们为她谱写了说唱歌曲。至少有两款鸡尾酒以“声名狼藉的R.B.G”命名。她的肖像被制作成拼贴画、美甲图案,甚至被人们文在身上。人们着迷于金斯伯格柔弱外表和硬核作风的强烈反差,更着迷于她在法庭上不留情面地发表异见的尖锐态度。其实,在开始“走红”的2013年,金斯伯格几乎输掉了所有她关注的争议案件。可这一切都恰恰契合了互联网固有的草根性和对抗性,促成了一个激进的自由斗士的互联网样板叙事。

事实上,金斯伯格和她的“网红”形象并不完全对位。她的为人处事并不像网络中呈现的那么有趣。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迈克尔·克莱曼(Michael J.Klarman)曾在80年代初为金斯伯格工作。他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当年华盛顿的橄榄球队获得了超级碗冠军,庆祝的游行队伍路过宪法大道,金斯伯格一脸疑惑地问秘书:“什么是超级碗?”金斯伯格日常几乎不做闲谈,她只参加严肃问题的讨论。她习惯于凡事反复字斟句酌,以至于和她谈话的人常常为交谈中频频出现的漫长停顿感到尴尬。曾有面试者在面试中途就走出了金斯伯格的办公室——他以为她已经把话讲完了。

在私生活里,金斯伯格称得上是保守、传统的。1933年,在深重的大萧条中,她出生在一个贫寒的纽约布鲁克林皮毛贩子家庭。丈夫马丁去世的时候,金斯伯格申报了4500万美元的财产。她的个人品位非常上流社会:热爱歌剧,喜欢精巧昂贵的服饰,有时候还会老派地戴上长手套,对于买鞋尤其热衷。她也是传统婚姻家庭生活的拥趸。前些年,在一场哈佛大学法学院为她举办的晚餐典礼上,金斯伯格教导女学生们事业与家庭两全的生活有诸多好处:“人们常说,如果你要爬到树的最顶端就必须牺牲家庭,听到这种话时我总是很烦。”

今天的金斯伯格被许多女权主义者奉为圭皋,人们称颂她在作为律师和大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在女性平权上作出的贡献。容易被忘却的是,虽然金斯伯格的贡献是革命性的,但她离“激进”二字相去甚远。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性别平权运动中,她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游行。

金斯伯格绝非没有理由这样做。1956年,她进入哈佛读研究生。500多名法学学生中,女生只有9位。她们不被允许进入图书馆。有教授认为女生根本听不懂法学,几乎对她们视而不见。一次,9位女生受邀在法学院院长家吃饭。这位院长谈起自己6年前开始让哈佛法学院录取女生的伟大事迹,问了在座所有女生一个问题:占据了一个本应属于男生的法学院席位,她们有何正当解释?女生们被这个问题弄得手足无措。轮到金斯伯格回答的时候,她因为紧张不安地扭动双脚,把原本放在腿上的烟灰缸打翻在地上,烟灰撒得到处都是。“我想更了解我丈夫做的事,”她咕哝道,“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他,做一个体谅他的好妻子。”

几年后,当金斯伯格以顶尖的成绩从法学院毕业,她发出去的任何求职信都只能得到一封冷冰冰的回复:“不好意思,我们不招女人。”后来,因为雇主可以以怀孕为由合法地解雇孕妇,金斯伯格曾在第二次怀孕时选择隐瞒事实。

对于自身的处境和所处的时代,金斯伯格一直保持着温和克制的形象。她从来不是先锋观念潮流浪尖上的弄潮儿。上世纪70年代,金斯伯格有一次与女学生同去法庭,学生们极力主张她该坚持让法官们用“女士”而不是“夫人”称呼她。这个不以婚姻状态称呼女性的方式在当时刚出现不久,是争取女性权利的时髦做法。金斯伯格对学生说:“我决定不在称呼方式上大惊小怪。就称呼方式辩论,那并非我出庭的原因。”

2020年4月10日,金斯伯格主持的一场入籍仪式

 

审时度势

金斯伯格之所以得以走向伟大,绝不只是因为她足够尖锐,更重要的是她以严肃务实的态度回应了自己所面对的时代课题。

金斯伯格在女性平权上作出的贡献主要集中在1970年到1980年的10年间。那时候,她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简称ACLU)的律师。ACLU是一个大型非营利组织,以捍卫和维护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为宗旨。作为律师,金斯伯格面临的第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哪些官司应该打。

1973年,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金斯伯格曾组织过一场会议,她把全国上下所有处理女权诉讼的律师集中到一起,尝试明确首要任务,进行工作分配。金斯伯格最关心的问题是:“区分出哪些案件适合由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哪些案件还不应提交最高法院。”一个案例摆在他们面前:“黛西(Daisy)、雪莉(Sheryl)和琼(Joan)”与一只狗和三只猫一起生活在乡下的一栋精致大房子里,希望收养几个孩子,但“当地收养机构拒绝了她们,原因是有传言(传言是真的)说黛西和雪莉是一对女同性恋,而且无论如何,三个成年人说不上是一个家庭,最多算是群居团体”。

许多人都对这个案子感兴趣。全国妇女组织的首席律师西尔维娅·罗伯茨(Sylvia Roberts)觉得:“任何与女性相关的事情都很重要。”法学教授芭芭拉·巴布科克(Barbara Babcock)认为:“女同性恋使得女性有更大的自由去选择生活方式,也使得女人和男人都挣脱了固有的性别角色。”女权运动人士也支持打这个案子,因为“很多女性都说女同性恋走在运动最前沿”。可是金斯伯格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并不是所有女权问题都应该在现在提起诉讼,”她说,“因为有一些注定会败诉。考虑到目前的政治氛围,还可能阻碍我们推进女权法律的整体进程。”“为什么律师竟然去考虑什么问题应该优先?”一名律师不解地反问。

这次会议20年后,1993年,比尔·克林顿总统提名金斯伯格担任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但很显然,20年前,这位ACLU的律师已经在用大法官的视野看待自己的工作。在女权主义运动者看来,从平等薪酬到堕胎权的一系列权利都是天经地义的,但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们面对的现实是,许多问题都是关涉观念选择和道德信仰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随着时代变迁,是非也在不断变化。

2005年4月23日,参议员奥巴马和里德贝特见面。金斯伯格是《莉莉·里德贝特公平薪酬法》的重要推动者

 

以种族平权的进程为例,1868年《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就禁止了种族歧视,但“歧视”界定经历漫长的演化过程。1890年,路易斯安那州通过了《隔离车厢法》,规定该州铁路公司必须为白人和有色人种提供平等但隔离的车厢;任何人不能使用不属于其种族的车厢座位,违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拥有黑人血统的乘客普莱西拒绝使用黑人专用车厢,将路易斯安那州政府告上法庭,最终诉至联邦最高法院。结果,在1896年,大法官们以7∶1的投票结果宣布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并不违宪。其理由是:“隔离不等于歧视,只是确认了肤色不同导致的差别,只要为黑人提供了平等的设施,州政府就有权在州内实施种族隔离的法律。”

在今天看来,“隔离但平等”的判决令人匪夷所思,但直到1954年,联邦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才认定种族隔离制度是黑人低人一等的象征,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中以9∶0的票数结果裁决“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不能用于公共教育领域。

漫长历程的背后逻辑是:大法官们虽然有权裁定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违宪而使其不被采用,但任何法律都是由州议会、联邦议会这些民选立法机关制定的。要做出任何推动社会变革的判决,就不得不考虑当时的社会普遍意见。一种进步的观点要从少数人意见变为社会共识,必然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如火如荼的第二波女权主义运动中,运动家们很想一蹴而就:通过《平等权利修正案》(ERA)规定“美国或任何州不得因性别而剥夺或削减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其实这个想法在上世纪20年代就已经被提出了。1972年,ERA在美国参众两院表决通过,提交至州立法机构。按照规定,在1979年3月22日前得到3/4个州(即50个州中的38个)的批准,ERA即可生效。现实是,ERA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即使在女性内部,道德概念和家庭价值体系的根本差异也构成了深刻的分裂。“反ERA运动”的领导者菲丽丝·谢拉弗利(Phyllis Schlafly)就是一位女性。直到今天,ERA还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金斯伯格走的是一条渐进路线。她的策略是从小处着手,逐个击破。她仔细辨别着一条边界:在哪些问题和哪些领域,社会有了接受男女平权的基础,她可以用力推一把,让法律帮助社会完成变革。

金斯伯格一直自豪于自己对“哪场仗更该打”的判断力。70年代,她在最高法院取得的一系列成功都是具体务实、见微知著的。她在联邦最高法院打的第一个官司是莎伦·弗朗蒂罗和空军的纠纷。弗朗蒂罗是一名空军少尉,大学毕业后结了婚,然后加入了空军。很快她就发现,其他已婚男同事都有房屋补助,自己却没有。她到薪酬部门询问,工作人员认为女性没有房屋补助是很正常的事,而且说空军愿意招她进来,她就应该觉得庆幸了。弗朗蒂罗困境的背后是一种普遍的社会认识:男性才是养家之人。“对性别的区别对待,含有不平等的评价体系。现在的一些传统观念,将女性在职场受到的不公,美化为‘保护女性’。”在最高法院,9位男性大法官无一打断金斯伯格的当庭陈述,8个人为她投了赞成票。

金斯伯格并不只为女性打官司。1975年,她把斯蒂芬·维森菲尔德(Steven Wiesenfeld)带到了最高法院。维森菲尔德的妻子不幸死于难产,而孩子存活下来。因为要独自照料孩子,他不得不辞去工作,经济来源成了问题。他发现,作为一个鳏夫,他无法像寡妇一样获得政府补贴。金斯伯格通过这个案子证明了区分对待性别的政策,不但会危及女性,也同样损害男性的利益,基于性别的歧视事实上伤害了每一个人。

这些案件看起来不够宏大,也谈不上激进,但切中现实,且不会触碰敏感的神经。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些案件上作出支持性的裁决,都能够被社会消化和接受,进一步促使这些平权观念成为社会共识。

金斯伯格从不认为法律应该远远冲在社会思潮的前面。在她看来,真正促成社会变革的是人的观念,而不是一条法律、一个判决。“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一个观念。社会变革需要逐步累积、循序渐进,真正的、可持续的改变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才会发生。”

弗朗蒂罗一案的伏笔是10年前,1963年,贝蒂·弗里丹出版了《女性的奥秘》,风靡美国,掀起了女性进入职场的浪潮。女性不再被普遍认为只能做家庭主妇。弗朗蒂罗的困境之所以产生,恰恰是因为70年代美国空军在大力招募女性参军,他们在宣传广告里写道:“谁说女人就该被限制在三点一线的生活中,难道身为女性就别无选择?加入美国空军,你也能探索世界!”

大法官们不是社会变革的绝缘体。小威廉·约瑟夫·布伦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Jr.)大法官是金斯伯格的支持者,但他并非天然地接受女性平权的主张。1970年,伯克利法学院推荐班级成绩排第一的艾莉森·格雷(Alison Grey)给他做女书记官时,他立即回绝道:“给我另外找一个。”可是三年后,他接受了同样优秀的玛莎·贝尔宗(Marsha Berzon)。玛莎·贝尔宗还是个妈妈,担负着照顾孩子的重任,每天下午5点就要离开办公室去全托幼儿园接孩子。有意思的是,布伦南大法官也和她一样匆匆离开了办公室,因为他的女儿离婚了,带着孩子和布伦南住在一起。她外出工作时,接送外孙女上下学的重任就落在了外公布伦南的身上。

上世纪70年代“反平权法案运动” 的领导者菲丽丝 · 谢拉弗利就是一位女性。大法官们面对的问题往往极为复杂,没有明确的是非之分

 

刘易斯·鲍威尔(Lewis Powell)大法官曾向公众承认,他认为妇女大多更倾向于家庭,可那之后,他接受了一位律师做自己的儿媳。后来,奥康纳被提名成为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一位女性大法官。鲍威尔的首要之举就是把儿媳介绍给奥康纳,安排她参加了奥康纳的就职仪式。鲍威尔在仪式后的家信中还兴致勃勃地写道:“尽管奥康纳大法官与上百人握手,但她还记得米姆斯,并称赞了她。”

1993年3月,金斯伯格在纽约大学发表了被称为“麦迪逊演讲”的讲话。半年后即将履新的大法官强调,涵盖范围过广的法院判决只会适得其反,必须先靠民间运动和立法机构引起社会变革,然后法院才能改变判例,否则法院过早插手干预只会起到完全相反的效果。她在演讲中表达了对“罗伊诉韦德案”判决的不满。

1969年,一位化名为杰内·罗伊的妇女和其他人一起向得克萨斯州限制堕胎的法令提出了挑战。该法令规定,除非因为维护孕妇的生命,州内一律禁止妇女实施堕胎手术。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裁定,得州限制堕胎的法令过于宽泛地限制了孕妇在妊娠过程中的选择权,侵犯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所保护的个人自由,构成违宪。比起金斯伯格当年的诉讼,罗伊案引起的轰动要大得多。

表面上看,罗伊案维护了女性的堕胎权利,但在金斯伯格看来,它错得离谱,因为它“太保守”,又“太激进”。它的保守在于,当时的判决建立在对“隐私权”的维护上,并没有从女性平权的角度去认识这个问题。

它的激进在于,对堕胎权的考量,涉及对母亲和胎儿两者生命权的权衡,在美国的传统宗教道德背景下是极为敏感的问题。金斯伯格认为,社会远远未到对此达成共识的时刻。罗伊案造成的实际效果是负面的。在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后,保守势力发起了反击。美国许多州通过立法,制造了堕胎的层层限制条件。密苏里州很快就通过了罗伊案之后的首部《反堕胎法》,该法允许医生、护士和医院在堕胎手术违反道德、伦理或宗教信仰时拒绝实施。1974年,密苏里州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要求堕胎手术必须获得孕妇本人的知情同意,如果已婚还须获得配偶的知情同意,以及如果是未满18岁的未婚未成年人,须获得其父母的知情同意。

在过去近40年时间里,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去年,美国有7个州通过法案缩小了允许堕胎的范围。亚拉巴马州州长凯·艾维(Kay Ivey)正式签署新堕胎法案,规定在亚拉巴马州,对孕期处在任何阶段的孕妇实施堕胎都正式被视为重罪,可判处10至99年有期徒刑,即便是强奸、乱伦导致怀孕的情况也不例外。保守派并不害怕人们将此法案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这样一来,他们正好有机会让大法官们推翻罗伊案的判决。

和而不同

比尔·克林顿后来在自传《我的生活》(My life)中回忆他提名金斯伯格成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理由:“见面之后,我认为她具备成为一名伟大法官的潜力,起码她可以做到新大法官需要做的三件事情:根据当事人的功罪而不是他们的意识形态或身份来定案;可能的话,与保守的共和党大法官合作以达成一致意见;必要的话,则勇敢地与他们抗争。”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斯伯格的审慎务实遇到了一个正确的年代。那个时候,自由和保守还未有今天这样激烈的对抗和分野。1981年,奥康纳成为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此前,她在法律界几乎默默无闻。奥康纳的飞跃得益于里根政府摆脱共和党“性别歧视”困境的需求。多年来,奥康纳一直身处保守阵营,但这并不妨碍她和自由派别的金斯伯格惺惺相惜。奥康纳购买并保存了《大西洋月刊》1970年发行的女性特刊。她特意把《女性想要的是什么》(What Women Want)这篇文章的一页折了起来,上面记载着美国每一级政府对女性区别对待的法律。1992年,保守派掀起的诉讼差一点就推翻了罗伊案,是奥康纳投出了关键的一票。

1995年,一个在美国女权运动历史上画下浓墨重彩一笔的案子来到了最高法院:美国诉弗吉尼亚案(United States v.Virginia)。弗吉尼亚州有一个和西点军校齐名的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建校以来从不招女生。联邦司法部接到了被拒绝的女性学生的投诉后,把军校告上法庭。军校的特殊性,使它被视为保守派最后的堡垒。最终判决是军校败诉,投票结果8∶1。1996年6月,站在宣读判决位置上的是金斯伯格。她来到最高法院才三年,资历尚浅。根据惯例,宣读判决的法官人选由投票时多数一方中资历最老的大法官指定。原本,获得这个光荣指定的人是奥康纳,但奥康纳说,这个案子的判决当然由金斯伯格来写。而金斯伯格在宣读判决时,特意提到了奥康纳在1982年写的一份判决书,它所涉及的荷根诉密西西比案是历史上第一个禁止男女分校的案子。

在联邦最高法院,金斯伯格最好的朋友是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大法官。他们一起听歌剧,一起过新年,举办两个家庭的聚会,一起到国外旅行。在印度,他们同乘一头大象。斯卡利亚坐在前面,他调侃道:我以为女权主义者任何时候都不甘人后。人们惊叹于这段友谊。从法学理念上看,金斯伯格和斯卡利亚几乎是宿敌。他支持死刑,推动宗教进入公共领域,厌恶种族平权措施,尤其反对堕胎行为。金斯伯格曾这样解释两人的关系:“一个很好的人,也可能会有很坏的观点。”

更重要的是,金斯伯格的判决均是基于他坚守的司法原则而非政治偏好。他曾在演讲中说:“你们认为堕胎也是一项权利?那没问题。宪法虽然没有谈到这个问题,但是在民主社会,你们可以立法创制这项权利。这可以是一项法律权利,但不能强行说它是宪法权利。宪法权利不能由法院说什么就是什么,甚至容忍人们杀死一个胎儿。宪法不是任人变来变去的,它应当阻止改变,甚至延缓改变。”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和金斯伯格是一致的。

2016年2月,斯卡利亚大法官在外出打猎度假时心脏病发作去世,金斯伯格为他写下了一篇感人的悼文。“当歌剧《斯卡利亚/金斯伯格》接近尾声时,男高音(斯卡利亚)与女高音(金斯伯格)来了一曲二重唱:‘我们是不同的,我们是一致的。’不同,在于我们对文本的解释上;一致,在于我们对宪法与我们所服务的制度的崇敬中。……我们每每意见相左,但当我代表法庭撰写意见而收到一份斯卡利亚的异议时,我最后发表的意见明显胜于我的初稿。……能够认识他这位同事与珍重的朋友,是我的幸运。”

2006年1月,奥康纳为照顾患病丈夫离开了联邦最高法院。“我想用孤独来形容自己在审判席上的处境。”金斯伯格在一年后的一次访谈中说。那一年,她宣读了一篇重要的异议意见书。

莉莉·里德贝特(Lily Ledbetter)快40岁时在固特异轮胎厂位于阿拉巴马加兹登市的工厂中获得了一份工作,她依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区域经理,与她同级的基本都是男性。1998年她快退休时收到了一张纸条,她才得知自己一直以来的工资低于同等职位的男性,她每月收入3727美元,而同等职位收入最低的男性工资是4286美元,最高的有5236美元。里德贝特起诉了固特异公司,2006年,案件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2007年5月,大法官们以5∶4的投票结果否决了里德贝特案。反对票的投出者认可固特异轮胎厂的区别对待是错误的,但他们坚持,依据1964年通过的《公民权利法案》第七条,对薪酬的索赔需要在侵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起诉,里德贝特超过了诉讼时效。

金斯伯格是当时唯一的女性大法官。她在异议意见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本院多数大法官们不理解或不关心,女性在职场中可能受到的,但却鲜为人知的薪酬歧视。“工资差别经常以小数额累积的形式发生,正如里德贝特案件中的一样,这使得对于歧视存在的反映,只有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逐渐增长,更何况,雇主往往向雇员隐瞒雇员薪酬与他人薪酬比较的信息。”

孤军奋战并不能阻止金斯伯格,她将这个问题从法院踢到了国会。她认为,在最高法院对法条进行了拙劣解释的情况下,应该由国会继续领导斗争。2009年,奥巴马总统签署通过了《莉莉·里德贝特公平薪酬法》。奥巴马把该法案的复制品装裱起来当作礼物送给了金斯伯格,他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感谢您为创造一个更平等、更公平的社会而做的工作。”

在那以后,社会极化、党派政治愈演愈烈。特朗普就职美国总统以来,他幸运地获得了三次任命大法官的机会。联邦最高法院未能在政治化和保守化的浪潮中幸免,曾经的和而不同变得日渐稀缺。在任职的最后几年里,金斯伯格频频发表异议。在2012到2013年审判年度中,她宣读了五篇异议意见书,这个数字打破了近半个世纪的纪录。

这是金斯伯格对抗新时代的方式。人们注意到,她和从前一样寡言,她没有社交账号,几乎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但是她逐渐改变了异议意见书的风格,开始让它们变得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她拥抱了网络对她的热忱:如果不能影响裁决,那就去影响大众。2016年,金斯伯格大法官本来计划在希拉里总统竞选胜选后退休,如此便可以由希拉里提名一位自由派法官接替自己。选举的结果打破了她的希望。于是,她像钉子一样坚持着。就在去世前几天,金斯伯格向孙女克拉拉·斯佩拉说:“我最热切的愿望是,在新总统就任前,我不会被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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