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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关注 | 林强 金马奖电影配乐的反骨人生

作者:admin 2018-10-28 我要评论

他是新闽南语歌的领军人物,以 《向前走》 成名,一改闽南语歌过去的苦情哀怨。他是贾樟柯、侯孝贤的御用音乐大师,在歌唱事业登顶之际,转向电影、舞蹈配乐,将...

他是“新闽南语歌”的领军人物,以 《向前走》 成名,一改闽南语歌过去的苦情哀怨。他是贾樟柯、侯孝贤的御用音乐大师,在歌唱事业登顶之际,转向电影、舞蹈配乐,将艺术作品带给他的感动,化为极富意蕴的旋律

音乐人林强鲜少在公众场合露面,殊不知,如今热议的电影《江湖儿女》和《撞死了一只羊》幕后配乐都由他操刀完成。

这位低调的乐坛才子,曾四获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原创音乐奖,也是戛纳电影原声带奖得主。在人们眼中,他是侯孝贤与贾樟柯的“御用电影配乐”。但对于名利,年过半百的林强已看得云淡风轻,几座金马奖杯全被他放在台中弟弟经营的猪脚店里,他乐呵呵打趣道:“当年要不是侯导,我大概已经回去卖猪脚了。”

眼前的林强,一身素衣打扮,如弥勒佛般欢喜随和。回首往昔轻狂岁月,他曾是戴着孙悟空面具打碟的DJ,1990年以台语摇滚歌曲《向前走》红透半边天,歌词中那句“向前走,什么都不怕”成为风靡一时的流行语。对于这位将台语歌曲引入流行乐坛的标志性人物,乐评人张晓舟笑称,林强就是“当年的周杰伦”,“即便20年没出新专辑,在台湾,无论哪里,人们都知道林强。”

在侯孝贤早年电影《南国再见,南国》中,水嫩的伊能静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楚楚可怜,前面那个吧唧着嘴、飙着车的小土匪就是林强。他不仅出演电影,还尝试配乐。1996年,他为这部电影创作的主打歌《自我毁灭》一举夺得金马奖最佳电影歌曲奖,由此从歌手、演员转而开辟配乐之路,后又为侯孝贤的电影《千禧曼波》、《刺客聂隐娘》等作品配乐。

在侯孝贤记忆中,林强当时作为台湾摇滚乐的创新人物,在舞台下爆发的能量很足,这种能量包括自信、洒脱,也包括与时运抗争的热血,所以他让林强出演《南国》中“扁头”一角。定妆时,林强把长发剃了,后脑勺是扁的,因而有了“扁头”这个名字。回首峥嵘岁月,林强只是慢悠悠地道了句——“梦一场。”

近年,林强与贾樟柯的合作颇为密切,自2004年为电影《世界》配乐之后,他又为《三峡好人》、《二十四城记》、《天注定》等多部电影配乐。林强的音乐有种“酷”与“暖”的张力,隐隐透露出人在异乡的疏离感,这与贾樟柯的影像相得益彰。贾樟柯评价,林强的配乐富有现代感,又不失中国意蕴,衬托画面极富层次空间和递进感。林强眼中的贾樟柯,“超级聪明,很有智慧。在中国大环境下拍艺术片,理想跟现实拉扯,要有很大的能力,他还继续在拍,非常不容易。”

林强铭记侯孝贤当年提携后辈的知遇之恩,从刘杰的《透析》、《碧罗雪山》到毕赣的《路边野餐》、《地球最后的夜晚》,他自己也身体力行,始终在协助年轻导演们的前行探索。

2016年,林强接受“云门2”艺术总监郑宗龙邀请,为其最新舞作《十三声》配乐,这是他的一次全新尝试。“比起电影配乐,现代舞更抽象。”为《十三声》配乐,林强将街头卖场旋律结合电子乐,以前卫节奏烘托云门舞者的肢体,将观众带入艋舺这片绚丽生猛的传奇土地。

10月中下旬,《十三声》将在京、沪、穗等城展开巡演,为配合舞作宣传,鲜少露面的林强特地来到上海,并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这位“前偶像歌手”,以阅尽风霜的平静笑谈过往,调侃当年“春风少年兄”的离经叛道。如今,浪子已回头,重归原点的素人林志峰,更向往冲淡深粹的生活。

 

向前走,告别“娱乐世界”

十多年前,林强许了个愿,“每到一座城市,都要尽可能去下孔庙,去跟孔子三鞠躬,赔罪。”

他1964年生于彰化,本名林志峰,“父亲取这名字,当然是希望我的志气像山峰一样高”,不过林强从小就调皮捣蛋,住家对面的孔庙,曾是他儿时的游乐场,供桌用来打桌球,祭坛斜坡当滑梯,屋瓦飞檐是标靶。“我们一群小鬼吵吵闹闹,难怪后来书读不好,毕竟我得罪的是所有老师的老师。”

翘了课的林强,不是在孔庙里活络筋骨,就是去漫画店或戏院窝着。读小学时他已痴迷电影,尤爱李小龙的武打片和那些金发碧眼主演的西洋片。溜进老字号的银宫戏院,他常拉起陌生人的手,尾随大人入场看电影。“如果被凶也没关系,摸摸鼻子再换牵另一只手,反正邻里好心人很多。”

童年记忆中的声音,是父亲在金店里颇有节奏的敲打声和家中黑胶唱片上流转的日本童谣。“黑胶唱片放着,我就跟着一句一句地唱,我爸爱唱歌,或许跟遗传有关,但说实话,音乐上我从小到大都没受过正规教育,现在你跟我讲贝多芬、莫扎特,我一窍不通的。会走上这条路,也是命运使然吧。”

读高中时,父母中年转业,举家搬到台中开猪脚店。青春期耍帅,林强学起了吉他,“那是为了吸引女生,就是荷尔蒙。我在地下室贴满黑胶唱片,跟高中同学练团,客人在楼上吃猪脚就问:你们地下室是开夜总会吗?拼命叫!”

 

林强和郑宗龙       图/刘振祥

 

二十多岁时,林强从台中北上闯荡。为了音乐梦,他在台北租了一席便宜床位,尝试过很多工作,包括唱片门店业务员,早上9点半打扫、订货、整理货架,11点准时站在专柜前恭迎顾客到来。

此前曾有大半年,他还在影碟视听包厢工作过,专职为老板挑片。回过头看,这冥冥中的安排,让他日后对影像有了独特的锐敏感知。“那时每天看几百部片子,厂商拿200部来,老板只要150部,让我把200部看完挑出150部,并写下剧情梗概,因为客人进来只看封面简介。有些片烂俗,我都在快转,有时又会看到些奇奇怪怪的电影,很过瘾,还有伯格曼的片子,后来才知道那是所谓的艺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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